110 學年第 2 學期 國立金門大學交換生甄選

一、申請資格:本校修業滿 1 年之學生,不含休學生及在職專班學生。

二、交換學校及名額:國立金門大學:5 名。

三、交換期間: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。

四、應備資料:有意申請者,請備妥以下資料經系所主管核章後,送教務處課務組辦理:
(一)申請表乙份(請自行下載)。
(二)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。
(三)修課計畫書乙份(請自行下載)。
(四)監護人同意書(請自行下載)。
(五)其他能說明申請者優異性之相關資料,如參賽獲獎證明等。

五、受理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 110 年 11 月 26 日(星期五)止


相關辦法請至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務處課務組網站查詢:https://www.academic.ncnu.edu.tw/lesson/